為辦理本校約用工作人員本(111)年度平時考核案,敬請各單位彙整所屬平時考核表核章完成後,於111年7月21日前密送人事室彙辦。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主 旨:為辦理本校約用工作人員本(111)年度平時考核案,敬請各單位所屬平時考核表經一級主管考評核章,於111年7月21日前密送人事室彙辦,敬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考核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二、另請各系所經主管考核後,於7月13日前將所屬人員考核表送學院彙辦。
三、平時考核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之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填表前務請詳閱相關考核規定及考核表備註說明。
四、平時考核表及相關考核規定(如附件),可至本室網站【表單下載-考績】處下載使用。
附表二平時考核表(核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