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日期:111年10月14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本校差勤系統將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點至13點30分版本更新,請同仁避免於這段時間送各類申請單,版更結束後新增功能即刻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差勤系統將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點至13點30分進行版本更新,請同仁避免於上述時間於差勤系統送單,新功能於版本更新結束後即啟用。
二、有關前項差勤系統新增功能說明如下:
(一)如尚未請畢去年保留休假天數,則系統會阻擋讓同仁無法送出今年度休假,並顯示提醒紅字為:請優先請畢去年保留休假天數。
(二)同仁在差勤系統>資料作業>線上簽到退,執行上班簽到或下班簽退時,系統跳出對話框內容,顯示簽到退時間。
(三)加班流程修改:
1.加班類別為一般加班且加班用途別為補休,加班申請時間為平日下班後、假日:加班申請簽核流程至人事承辦(或依人員類別至總務承辦)。
2.適用勞基法人員:
(1)工作日申請下班後加班:最早可申請加班時間為當日應下班時間過30分鐘後,如同仁18點為應下班時間,最早可申請加班開始時間為18點30分。如同仁申請加班開始時間於18點29分前,系統阻擋送出加班申請單,並顯示紅字為「最早可申請時間為下班後30分鐘」。
(2)假日加班申請時數如超過4小時,休息時間應至少扣除0.5小時;如超過8小時,休息時間應至少扣除1小時:如同仁未扣除休息時間(超過4小時,至少扣除0.5小時;超過8小時,至少扣除1小時),系統阻擋送出加班申請單,並顯示紅字為「繼續工作4小時須休息30分」。
3.工作日申請上班前加班:系統顯示紅字為「上班前加班應事先專案簽准」。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