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日期:113年2月16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原113年2月17日(星期六)為補行上班日,調整至113年6月15日(星期六)畢業典禮上班,請查照。
說明:
一、依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13年2月8日(星期四)調整放假、113年2月17日(星期六)為補行上班日。
二、復依112年3月29日第20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本校112學年度行事曆:113年2月1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日與113年6月15日(星期六)休息日對調,故113年6月15日(星期六)調整為工作日,並同時舉行本校畢業典禮。
三、113年6月15日(星期六)各教職員工同仁(含「比照行政人員適用寒暑休制度之計畫專任人員」)必須正常上班及參與畢業典禮;至於「不適用寒暑休制度之計畫專任人員」是否須到班或以請假方式替代等,則由計畫主持人自行管控。
四、另113年2月18日(星期日)後到職人員,113年6月15日(星期六)無須到班;113年6月15日(星期六)前離職人員,113年2月17日(星期六)如有放假需求,請自行辦理請假手續。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