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新修正本校教職員請假單及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各1份,另自即日起放寬本校差勤系統常見假別事後補請假期限一案,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日期:113年9月19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檢送新修正本校教職員請假單及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各1份,另自即日起放寬本校差勤系統常見假別事後補請假期限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為簡化本校同仁常見假別事後補辦請假申請流程,減少行政作業處理時間成本,以提升效能:

(一)除事病假外及特殊案例外,本校差勤系統常見假別(如下表)取消事後補請期間限制,即日起同仁請假請一律至差勤系統線上申請:

差勤系統常見假別

放寬後線上補請假期限

休假、保留休假、勞動節補休、自選暑休、自選寒休、加班補休、出差補休、公假補休、

公出、出差、因公出國、非因公出國、公假、公傷假、延長病假、婚假、喪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流產假、娩假、產前假、產檢假

無期限

事假、病假、生理假、性平法生理假、家庭照顧假

維持現狀(線上補請假期限為請假日起算5日內

  •  

(二)符合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者,受理補送紙本假單:

  1. 事假、病假、生理假、性平法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如同仁超過事後補請假期限(請假當日起5日內),維持使用紙本假單補請假。
  2. 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校外人員、非本校專任人員於差勤系統上無請假權限,依出差旅費核銷需求,維持紙本。另本校專任人員於上班時間執行兼任職務,於差勤系統上應請自假,並另以兼任職務身分經主管同意後填寫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據以核銷出差旅費。
  3. 加班及特休為紙本專卷管理之計畫專任人員,維持紙本假單請假方式。

二、新修正本校教職員請假單、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如附件,請至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差勤下載使用。

三、【提醒】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第4條規定略以,請假、出差或公出,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故本校同仁仍應事先至差勤系統完成請假手續。如未辦理請假手續,除差勤系統隔日會寄發出勤異常通知給當事人及主管外,本室不定期會查詢當年度出勤異常人員名單,寄發通知給各單位,提醒補辦理請假手續。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