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及甄審資格調整,轉知有意願至高級中等學校任教之教職員相關訊息
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及甄審資格調整,教育部鼓勵畢業後未選擇擔任教職且於業界任職之師資生如有意願回歸教職,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6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工作經驗認定請參閱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得依各高級中等學校甄選公告參與專業及技術教師甄選。
專業及技術教師申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