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日期:111年2月11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提醒】本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助教、公務人員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且申請寒暑休機制人員,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起,恢復彈性上下班時間為1小時制度,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前公告寒假上班期間:111年1月17日(星期一)起至2月11日(星期五)止,該期間實施寒假上班制度(上午8:00至8:30上班,中午休息30分鐘,下午4:30至5:00下班)。
二、 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起,將回歸本校差勤規定正常彈性上下班時間為1小時。上班時間為7點30分至8點30分,下班時間為下午5點至6點,特此提醒。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