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校約用工作人員本(112)年度平時考核案,敬請彙整貴屬平時考核表密送處示一級主管核章後,於8月29日前密送人事室彙辦。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主 旨:為辦理本校約用工作人員本(112)年度平時考核,敬請彙整貴屬平時考核表密送處室一級主管核章後,於8月29日前密送人事室彙辦,敬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約用工作人員實施要點」及「本校約用工作人員考核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二、平時考核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之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填表前務請詳閱相關考核規定及考核表備註說明。
三、請各單位核實考核,並依限繳交所屬人員考核表,俾利本室彙整簽請校長核定。
四、平時考核表及相關考核規定(如附件),可至本室網站【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使用。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