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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校115年度優秀員工或團體遴選作業,各單位如有推薦人員或團體,請於9月24日下午5點前將推薦人員或團體審查事實表(含所需證明文件)送人事室彙辦,逾期恕不受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115年9月14日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主旨:為辦理本校115年度優秀員工或團體遴選表揚作業,各單位如有推薦人員或團體,請於114年9月24日(四)下午5點前將推薦人員或團體選拔審查事實表(含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彙辦,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相關說明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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