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差勤系統於111年起新增功能說明,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日期:111年1月5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本校差勤系統於111年起新增功能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差勤系統於111年起新增功能說明如下:
(一)適用勞基法人員於例假日(原則為星期日)不得申請加班,系統會跳出阻擋訊息,如欲申請加班,請事先至人事室網站下載並填寫變形工時申請表後,更改該例假日為休息日或工作日,始得線上申報加班。
(二)為符勞動法令規定,適用勞基法人員平日提前簽到或延後簽退超過半小時、假日出勤至少1小時,且未申請加班的出勤紀錄將由系統判斷為出勤異常-「待確認延長工時」,並由系統於隔日發送出勤異常通知信給當事人:
1.實施日期:111年1月10日(星期一)起。
2.收到出勤異常「待確認延長工時」通知後,請至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延長工時確認:
(1)勞基法人員(不含排班、按日計酬人員):
A.如非處理公務,請勾選「非處理公務」。
B.如為處理公務,請勾選「補送加班單」,並循程序完成加班申請作業。
(2)紙本專卷管理之計畫專任人員:
A.如非處理公務,請勾選「非處理公務」。
B.如為處理公務,請勾選「補送紙本加班單」,並另行填寫紙本加班申請紀錄表,經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簽章同意。後續如欲申請加班補休,請逕將加班補休紀錄影送人事室登載。
二、差勤宣導事項:
(一)如申請上班前加班請事先專案簽准。
(二)請至差勤系統>基本設定>個人基本資料,維護電子郵件,以及時收到出勤異常通知等訊息。
(三)出勤異常通知:請同仁及時處理出勤異常,出勤異常隔日起算5日(含假日)如仍未處理,系統將寄發出勤異常通知信給主管。
三、檢附「待確認延長工時操作說明」1份,請同仁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