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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修訂本校編制內公務人員及助教兼職相關規定,敬請 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112年5月2日

受文者:本校編制內公務人員及助教
主旨:有關修訂本校編制內公務人員及助教兼職相關規定,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112年4月10日主管會議報告及112年3月31日校長批示辦理。
二、有關編制內公務人員及助教兼職規定說明如下:
(一)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11點規定略以,各機關公務人員基於法令規定有個兼職者以兼領二個兼職酬金為限,另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附則九、不受本表規定限制之情形如下:(一)經權責機關核准之各機關(構)學校接受委託研究計畫之工作人員所領受之研究津貼...。
(二)為符規定,編制內公務人員基於法令規定之兼職以支領二個兼職酬勞為限,如係兼任委託或補助計畫助理等職務且確為教學或研究工作所領之「研究津貼」費用,則不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之規範。亦即編制內公務人員及助教之兼職以支領二個兼職費為限,倘為支領「研究津貼」,則不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上限之限制,但每月支領總額以新台幣17,000元為限。
(三)修正本校行政人員兼任計畫人員態樣及本校行政人員申請計畫兼任人員檢核表(附件1-2)。

正本:本校編制內公務人員及助教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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