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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專任人員】離職通知單(離職、縮短聘期用)

計畫專任人員離職申請 注意事項

一、申辦時間:

停聘者離職時應辦理(含聘用期間屆滿期間未屆滿因故辭職者),請用人單位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並完成下列相關程序。

二、申請方式:
  1. 離職申請需經計畫主持人/單位主管同意後,請至本校「總務處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申請:http://lis.ntue.edu.tw/
  2. 線上申請並列印計畫專任人員離職通知單依「應辦離職手續單位」順序至各單位核章完畢後再將離職通知單送交人事室登記備查,以完成離職程序,俾利於離職生效日當天起核發離職證明書。
  3. 申請時,請至「總務處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保費資料→中間欄位點選異動按鈕→勾選區間人員→下拉點選轉出-離職,檢視資料無誤後列印,進行各單位會辦離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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