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檢送本校「確診/防疫請假指引」及「教職員工新冠肺炎期間居家辦公申請單」,請本校教職員工如有須配合防疫政策實施居家隔離等情形發生時,即應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校人事室。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主旨:檢送本校「確診/防疫請假指引」及「教職員工新冠肺炎期間居家辦公申請單」,請本校教職員工如有須配合防疫政策實施居家隔離等情形發生時,

           即應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校人事室並副知單位主管,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配合防疫政策暨差假申請說明如下:

   (一) 個人確診(10天居家隔離公假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申請居家辦公,請附證明)

   (二)與確診者密切接觸者 (3天居家隔離防疫隔離假及4天自主防疫申請居家辦公,請附足資證明符合衛生單位匡列密切接觸者之證明文件)

   (三)家中未滿12歲小孩確診(陪同居家隔離,10天居家隔離防疫隔離假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申請居家辦公,請附證明)

   (四)家中未滿12歲小孩同班同學確診(3天居家隔離防疫隔離假及4天自主防疫申請居家辦公,請附學校通知證明文件)

   (五)家中未滿12歲被停課(停課期間申請居家辦公,請附學校通知證明文件)

二、檢送本校「確診/防疫請假指引」及「教職員工新冠肺炎期間居家辦公申請單」,電子檔亦置於本校人事室「防疫專區」。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

 人事室 敬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