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校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力勞動契約書(三種)修正通過,請各單位表列在職名單內之計畫專(兼)任人員於114年12月1日前完成重新簽署契約,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114年11月24日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主旨:本校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力勞動契約書(三種)已修正通過,請各單位114年8月25日前報到且目前仍在職之計畫專(兼)任人員於114年12月1日前完成重新簽署契約,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三種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力勞動契約書:「接受委託或補助計畫等計畫專任人員契約書」(以下簡稱計畫專任人員契約書)、「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博士後研究人員契約書」(以下簡稱博後研究人員契約書)、「勞僱型計畫兼任人員及臨時工(部分工時人員)定期勞動契約書」(以下簡稱計畫兼任人員契約書)修正案業經114年6月13日第3屆第2次勞資會議審議及114年6月25日本校第236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新修正契約書內容及修正對照表已置放於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計畫研究人力專區(附件1),並已更新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網址:https://lis.ntue.edu.tw/)。

二、本校114年8月25日前報到且目前仍在職之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員名單及應重新簽署契約類型一覽表如後附件2、3。

三、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員重新簽約步驟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單位114年8月25日前報到且目前仍在職之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員名單,請先行檢視目前簽准完成契約書是否為舊版本契約書。
(二)如為舊版本契約者,請於114年12月1日前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網址:https://lis.ntue.edu.tw/),依計畫代碼及聘期選擇重新列印人員契約書一式2份,自行至文書組用印完成後,影本1份送人事室存查(計畫人員業務承辦吳小姐,分機82189)。

四、檢送本校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力勞動契約書(三種)內容及修正對照表(附件1)、本校114年8月25日前報到且目前仍在職之計畫專(兼)任研究人員名單(附件2)、應重新簽署契約類型一覽表(附件3)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