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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名稱並修正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運動領域特殊專長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以運國(一)字第1140550494A號公告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運動領域特殊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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