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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於111年5月9日(星期一)本校學生恢復實體上課時,同步實施「異地辦公」,檢送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公人力規劃及備援措施1110503補充說明」,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主旨:鑒於疫情升溫,訂於111年5月9日(星期一)本校學生恢復實體上課時,同步實施「異地辦公」,檢送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公人力規劃及備援措施1110503補充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避免員工遭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導致辦公場所無法使用或員工遭隔離,影響校務正常運作及公務人力維持,本校相關具體作法說明如下:
 
(一)異地辦公:自111年5月9日(星期一)起實施,業務性質無法採居家辦公或採居家辦公恐影響服務量能之單位,為本階段優先實施對象,學術單位應善用所管會議室實施異地辦公,另行政單位應尋適當場所,必要時可洽詢總務處協助,倘欲實施異地辦公單位,請於5月6日下班前填覆「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備援人力分流表」。
 
(二)分時辦公(彈性上下班時間):彈性上班時間為7:30分至09:00;下班時間17:00至18:30。
 
(三)居家辦公:依據CDC(疾管署)指引,以具有接觸風險者優先,詳參本校「教職員工新冠肺炎期間居家辦公申請單」。
 
(四)落實規劃替代備援人力:單位業務人力盤點,落實工作日誌及承辦業務檔案存放。
 
(五)建立單位即時通訊群組,落實緊急通報系統:請各單位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前推薦1位緊急連絡人加入「國北分流上班討論社群」,作為各單位業務洽談溝通橋梁。
 
(六)落實防疫觀念宣導:洽公電話優先,減少不必要移動;戴口罩,勤洗手;需脫口罩時,應與其他同仁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中午用餐時,如無法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請同仁避免同時段用餐。
 
二、檢送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公人力規劃及備援措施1110503補充說明」及相關申請表供參,電子檔亦置於本校人事室「防疫專區」。
 
 
正本:本校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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