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新修正本校教職員請假單及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各1份,另自即日起放寬本校差勤系統常見假別事後補請假期限一案,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日期:113年9月19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檢送新修正本校教職員請假單及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各1份,另自即日起放寬本校差勤系統常見假別事後補請假期限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為簡化本校同仁常見假別事後補辦請假申請流程,減少行政作業處理時間成本,以提升效能:
(一)除事病假外及特殊案例外,本校差勤系統常見假別(如下表)取消事後補請期間限制,即日起同仁請假請一律至差勤系統線上申請:
差勤系統常見假別 |
放寬後線上補請假期限 |
休假、保留休假、勞動節補休、自選暑休、自選寒休、加班補休、出差補休、公假補休、 公出、出差、因公出國、非因公出國、公假、公傷假、延長病假、婚假、喪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流產假、娩假、產前假、產檢假 |
無期限 |
事假、病假、生理假、性平法生理假、家庭照顧假 |
維持現狀(線上補請假期限為請假日起算5日內 |
(二)符合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者,受理補送紙本假單:
- 事假、病假、生理假、性平法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如同仁超過事後補請假期限(請假當日起5日內),維持使用紙本假單補請假。
- 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校外人員、非本校專任人員於差勤系統上無請假權限,依出差旅費核銷需求,維持紙本。另本校專任人員於上班時間執行兼任職務,於差勤系統上應請自假,並另以兼任職務身分經主管同意後填寫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據以核銷出差旅費。
- 加班及特休為紙本專卷管理之計畫專任人員,維持紙本假單請假方式。
二、新修正本校教職員請假單、出差人員工作預定表如附件,請至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差勤下載使用。
三、【提醒】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第4條規定略以,請假、出差或公出,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故本校同仁仍應事先至差勤系統完成請假手續。如未辦理請假手續,除差勤系統隔日會寄發出勤異常通知給當事人及主管外,本室不定期會查詢當年度出勤異常人員名單,寄發通知給各單位,提醒補辦理請假手續。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